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决策解读专题 > 交通运输行业十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顶格处罚解读 > 政策文件

市交通运输委安委办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十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顶格处罚措施宣贯落实的补充通知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11-16 16:49字号:【 视力保护色:      

 

建设管理处、港航货运局、公共交通局、交通设施局、各交通运输局、建设中心、质监站:

  自10月12日我委印发《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对交通运输行业十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顶格处罚的通知》(深交〔2017〕399号)以来,委各单位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对顶格处罚措施进行了宣贯。港航货运局将顶格处罚措施及近期各级部门安全生产文件印刷装订成册,通过逐家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全市所有道路货运企业(共15315家),确保企业及时掌握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公共交通局下发了《市客运行业安委办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十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顶格处罚措施的紧急通知》(深交客安〔2017〕69号),督促企业组织管理人员、一线员工认真学习;交通设施局要求各场站管养单位自行组织宣贯、学习了违法违规行为顶格处罚文件,并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福田、盐田、宝安交通局在各自召开的2017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对顶格处罚措施进行了宣贯解读,并督促监管企业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驾驶员开展了宣贯学习;南山、龙岗、坪山交通局组织辖区公共交通、客运场站、道路及设施维护企业、在管在建交通工程以及维修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宣传贯彻顶格处罚措施,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近期,委领导、委安委办深入企业、工地一线,检查督导企业从业人员、司机学习掌握顶格处罚措施情况,检查发现,仍有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对顶格处罚措施一问三不知、不清楚、不了解,部分从业人员说不全、讲不清。为确保顶格处罚措施宣贯到位、落实到位,有效遏制近期事故多发态势,根据委主要领导指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至11月5日为顶格处罚措施宣贯期,各单位要督促企业通过组织学习、考试、抄写等各种方式,让所有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驾驶员熟练掌握顶格处罚措施内容。

  二、11月6日(含)后为顶格处罚措施落实实施期,各单位要对十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顶格处罚,狠抓典型、警示曝光,形成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力。委安委办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相关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落实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问责。

  特此通知。

市交通运输委安委办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下载

分享到:
  【打印此页】